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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经济贸易工作。具体是制定产业规划和重点企业、支柱产业的发展计划;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发展的目标及对策,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、储备、推介工作,受理项目立项、企业变更、合并、分立等工作,监管企业的运营活动,为企业提供服务;监测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;负责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,协调和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工作,负责各企业外经贸经营权审定、审核转报,宏观管理和协调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和国际贸易工作。
负责农村、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防汛、海洋渔业以及粮食等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