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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本月起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可代垫补贴
【字体: 】   2009-8-7  来源: 福建日报
 
      记者从省家电下乡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,自8月1日起,我省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发放程序,在全省范围推行“补贴资金由网点垫资兑付,县级财政部门与网点结算”的兑付模式。

  此前,我省已在南安、龙海、连江、延平、梅列及涵江等6个县(市、区)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垫付补贴资金试点,并制定了《福建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网点兑付办法(试行)》。截至7月31日,全省已发放补贴109714件,补贴金额2841.1万元。

  另悉,截至7月31日,我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7.98万台,总销售额5.27亿元。其中,冰箱销量约占总销量的五成,彩电、空调、洗衣机约占四成。(记者 陈晓燕)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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